第一百零二章 枉在人间走一遭(第1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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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沈烨洗漱完毕的时候,鹿眉都已经收拾停当,有些吃力的抱着她的被子,声音弱弱的
“我,我先回去了。”
沈烨本想说我送你回去,不过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,只是淡淡的嗯了一声。
鹿眉的眼中闪过一丝显而易见的失落,不过终究也没说什么,抱着被子,慢慢悠悠的出门了。
沈烨收拾停当,出门的时候,居然遇见了一身酒气,蓬头垢面,眼窝深陷,胡须青的白大拿正走出电梯,神色憔悴但是并不颓废。
老话说酒是穿肠药,色是刮骨刀,一看他这个架势,大概率就是酒色过度了,想必昨天晚上,白大拿应该是声色犬马,灯红酒绿的荒唐了一夜。
“上学去啊?小伙。”
看见沈烨,白大拿还笑着扬了扬手包,挺客气的打了个招呼。
伸手不打笑脸人,沈烨也颔示意嗯了一声,礼貌却不亲近,尺度把握的很好。
不断经历生死,让沈烨的心态逐渐磨砺出来了,现在看见白大拿,已经不慌不忙,可以从容应对。
目送沈烨走上电梯,白大拿倚在门边点了一支烟,缓缓的吐出烟气,目光闪烁,嘴角勾出一抹弧度
“啧,有意思的小子。”
最近,上课对于沈烨来说,已经成了一种折磨,他已经把高中课程反复过了几遍。
得益于突飞猛进的记忆力,结合这一世的记忆,把高中的知识点彻底融会贯通,到达了自己的上限。
最近,沈烨已经无聊到连英汉词典,俄汉词典,唐诗三百都已经背下来的。
现在,听课就是纯粹的浪费时间,五脊六兽的,沈烨对于高考非常自信,正常挥,无论如何,也不可能低于7oo分,确实可以任选高校了。
当然,过目不忘的本事也不是万能的,沈烨就曾经翻看过一本高中的奥数题集,当场就懵皮了。
佶屈聱牙,跟天书似的,根本看不懂,看来,想成为数学家,是真的需要天赋的,而沈烨,断然没有这个天赋。
百无聊赖的坐在教室里,沈烨时不时就能感受到感受到两股火辣辣的视线,一股来自孔雪,一股来自鹿眉。
孔雪最近对沈烨怨念深重,因为他总是神出鬼没的,连晚自习都不上了,两个人单独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。
这样,她还勉强能忍,致命一击出现在昨天,据可靠线报,昨晚放学之后,沈烨和鹿眉曾经单独相处过,说了很久的话,甚至后来鹿眉还红了眼圈。
这其中蕴含着巨大的信息量,对于懵懂苦逼的高三学生来说,可以挥想象的空间无边无际。
最可怕的是这个猜测还有实锤,因为鹿眉曾经穿过和沈烨同款的长身羽绒服,妥妥的情侣服。
传闻四起,有鼻子有眼的,流传最广的一种说法,二中当家的校草和校花,互相对眼了,有了比翼双飞的趋势,于是乎,孔雪吃醋了。
今天早上才刚到学校,沈烨就从大嘴巴姚成那里听说了这个谣言,有点啼笑皆非。
不过仔细想想,也不算空穴来风,毕竟鹿眉同学最近看沈烨的眼神拉丝,满是柔情蜜意,确实有点藏不住了。
这特么要是同学们知道,沈烨和鹿眉是同住在一个屋檐下,甚至昨天晚上更是住在了一间房里,而且还不止一次,指不定得传成什么样呢。
作为当事人,沈烨对此事三缄其口,不予置评,这种八卦,越解释别人就越来劲,冷处理才是唯一妥善的方法。
人都是善忘的,无论多么炸裂的消息,用不了几天,新鲜劲一过,自然也就没人提及了。
曾记否,许苏城,钟深城,这些原本沸反盈天的消息,不都隐没尘埃了吗?呵。
正午,小城东山脚下,有一处破败的平房,院子还算宽敞,房子也挺宽绰,只是墙皮斑驳,瓦上长草,木板钉成的围墙七零八落,一片萧瑟。
生锈的铁栅栏门边上,还挂着一块破破烂烂的牌匾,勉强还能辨认出字体,文荣兽医站。
这个兽医站以前正经红火过,主人刘文荣以前也算是小城附近小有名气的兽医。
只不过,刘文荣被判了1o年,后来在里边又犯了事,加刑2年,直到95年才放出来。
刘文荣服刑期间,媳妇带着孩子跟人跑了,这个兽医站自然也倒了,他出狱之后,没了生计。
只能沿街卖点老鼠蟑螂药,偶尔帮人家劁个猪,煽个羊啥的,勉强对付生计。
此时,他家平房的烟囱了正飘出白烟,凑近了,还能闻见一股子诱人的肉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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