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3章 老李你好坏啊(第1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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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的,王猛南现在非常想和程咬金打一架,让程咬金见识见识他的本事。
但是目前来看,程咬金还是打不过。
自己亲亲的小娘子却是在这个时候不站在他这边,来保护他。
这样的娘子,要血有什么用。
都已经是泼出去的水了,还不帮他王猛南干架,你老是护着娘家人,会让人王猛南很伤心啊。
程咬金催促道“快点做啊,难道你不会?不会是你之前写的都是假的吧?”
王猛南道“一去二三里,烟村四五家,亭台六七座,八九十枝花。”
程咬金砸吧了两下嘴,怎么琢磨怎么都没有听出燕子两个字,难道是他学问太低了?
不行,不能让别人看出他学问底,更不能让在几个猴崽子面前丢人。
程处雪一愣。
这哪里写有燕子,他虽然学问不如王猛南,但是在程家也是有名的大才女啊,就连他都看不懂,其他人能够看的懂吗?
看得懂,才叫怪事。
诗句博大精深,有些是尾呼应,每一句最后一个词语是下一个的开口,一诗总是有四行,那么就是有三个相同的词语。
还有一种就是非常奥秘了,就比如描写燕子的词语,从头到尾都不会出现燕子,这才是最高境界。
可王猛南这一诗句…
从前面到后面,没有一句是描写燕子的?
难道是他学问太浅,所以他看不出来这诗词的原本意思。
程怀默激动的眼泪都哭了。
姐夫这是在写他的生活,每天被关押在程家的悲哀生活啊。
如果有机会的话,程怀默真想建立几个高台,然后在弄点鲜花放在头上,表达他温文尔雅,文质彬彬,有才气。
可不仅仅是在大宋时候,西门庆才会弄出头戴鲜花的装扮,其实在两晋时候就已经流行。
男人不再是带着武器,而是涂抹胭脂,然后就是头戴鲜花,手中拿着折扇,娘里娘气。
要不然后世某某某为什么都喜欢扮演娘里娘气角色,还不是女孩子喜欢,尤其是深闺之中姑娘最喜欢就是这种男人。
柔情似水,又颇有一种文人之风,这才是最佳的白马王子啊。
所以程怀默这个傻大哥因为自身皮肤原因,他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抹点腮红,能够香那些现男宠那样,可以博得大人物喜欢。
哪怕武功不行,不懂兵法,说不定也能够成为人上人,能够公侯万代。
这一直都是程怀默的心中夙愿。
程处雪害怕王猛南嫌弃他,所以默认了皇帝新装。
程咬金本来就不通文墨,再加上几个后辈在他面前,他必须要整的比这些后辈懂得还要多,绝对不能在这些后辈面前丢人。
两个皇帝陛下新装的大臣,还有一个脑补青年,堪称最佳完美组合。
王猛南只不过是想到了一诗词,随口就念了出来。
说真的,王猛南前世自从毕业了之后,便直接把以前学习得都还给了老师,能够记住的诗词本来就不多。
现在这些人逼迫王猛南写诗句,就是现场挥,也默写不出来啊。
如果王猛南前世是一个文科生该多好,至少能够懂得大唐历史走向。
哪怕是理科生也好啊,至少能够懂得一点,那就是物理化,弄弄明什么的,再也不是纸上谈兵。
可是呢,王猛南只能是呵呵了。
因为他文科和理科都行,就是没钱读书啊。
要不然绝对能够混下一个铁饭碗。
连作业都不让你做,天天一放学就当畜生使唤的家长,总是一句要不是九年义务教育是免费,早就让你滚去挣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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