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节(第3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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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觉用得很顺手后,他点了点头,评价道:“虽然炼钢技术没有后世发达,但这套中式出道比啤酒国的刀具也差不多嘛。”
他有个野心,要把滕县的刀具打造成大唐的名牌!要每个路过的滕县的人,都会自觉(被迫)购买滕县的厨刀!
就是后世去旅游那样,到了啤酒国就买刀具,到了霓虹国就买电饭锅,到了高丽国就买化妆品。
“喂,小张啊,你下个月不是跑滕县那边吗?给大姨买套厨刀呗,带水果刀的那个,不要雕刻刀。”
“什么?你不是去滕县?滕县不是隶属徐州的嘛,你去去徐州就是去那儿,替大姑买一套,乖啊。”
“一套怎么够?我们族里那么多口人,不买个七八套啊。”
一想到滕县厨刀卖向全国各地,源源不断的钱蜂拥而来,李渊的嘴边挂着满足的笑容。金钱会让人失去很多,譬如——
失去烦恼。
晚饭自然是吃这个冬瓜盅的,用柴火蒸了许久,青绿色的瓜皮已经编成了墨绿色,掀开盖在上面的冬瓜盖子,一股浓郁的鲜香味让滕王忍不住深深地闻了一口。
男孩指着瓜皮上的雕花,贫嘴问道:“耶耶,这是大鸡吃米吗?”
“你才大鸡呢,这叫凤凰,凤凰。”
也许是蒸得久了,那凤凰有点吸水膨胀,可不就成了胖母鸡的模样。但萧依依可不在乎,她伸手就给儿子舀了一碗汤,还加了一颗比指头还大的瑶柱。
她挑了挑眉:“有得吃还塞不住你的嘴?”
大胃不敢再贫,恭敬地接过碗:“谢谢阿娘。”
咸鲜味早已融入了汤汁,钻进了嘴里。瑶柱是江中至鲜,火腿是山间珍味,不放一粒盐,这盅汤的味道已经鲜极,还带点冬瓜的清甜味。
以冬瓜为炖汤的器皿,边上的冬瓜早就被煮软了,正好入口。用银勺刮下软糯的冬瓜肉,吸足味道的冬瓜非常美味,一抿就快要化掉了。
若是下一碗清爽的银丝面,浇上这样一碗清汤,无须繁杂的调料,却能吃出食材的本味。
滕王显然是会吃的,他让厨房下了两碗细如发丝的面条,都不用嚼,咕噜咕噜地喝下去,舒坦!
男孩抹了把嘴,毫不留恋地离开了饭桌。他一脸“有事相求”地看着父亲,叫李渊频频侧目。
“你这臭小子,又有什么事儿,说吧。”
“耶耶,我也想要一套雕刻刀,但不是你做饭这样的。”男孩刚才还笑父亲的雕工是大鸡食米,有些不好意思,“我是用在金玉木石上的,刀要硬一些。”
“知道啦,看着你是我儿子的份上。”李渊应了下来。
身为一个文艺男,大胃在书画上很有天赋,学习的进度可谓是一日千里,连长安来的夫子都说不如他了。男孩得到人生的第一把雕刻刀,爱惜非常。
爱画画的男生,对雕刻也很感兴趣。滕县附近山林众多,蝴蝶的品种比长安还多。
这让大胃非常开心,他是一个喜欢蝴蝶的香香皇子。
他从琉璃作坊里要了一批烧坏的废料,用来练手。他想要在琉璃上刻出纷飞的蝴蝶,做成工艺品,去送给长安的小五。
过年的时候,小五在年礼里夹带了她亲手绣的帕子,是蝶恋花的题材,绣工明显是苦练了许久,进步了不少。小女朋友这样用心,男孩也不想辜负她。
“我去年高了两寸,小五应该长高一些了吧?”
他说着话,手下的动作却丝毫不慢。一只翩跹的蝴蝶落在清透的琉璃上,可惜那雕刻触角的时候手一滑,用力一猛,多了死板,失了活泼。
男孩并没有气馁,换了另一块琉璃,继续练习。
灯光映照着他认真的侧脸。这是一盏煤油灯,煤油是工厂加工煤炭的副产品,产量不高,食之无味弃之可惜,也很难卖几个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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