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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從小在大伯父跟前長大。他的大伯父,完顏鴻亮,是當時的太子,金國儲君。完顏鴻亮,極其喜愛這個天資聰慧的侄子,南征北戰,都帶在身邊。甚至有流言說,這個孩子,其實是他和弟媳私通後生下的孽障。
不管完顏勝的父親究竟是誰,他始終都是一個純粹的金族人。
金族,是北境草原上的遊牧民族,一個只崇尚強者的民族,他們覬覦著南朝的土地、財富、女人,對不堪一擊的軍隊嗤之以鼻,認為他們都是廢物,唯有對鎮守燕州的沈承影,還忌憚三分。
燕州城破,沈承影身死,南人軍隊落荒而逃,從此以後,金族人再無顧忌,在搶占的城池中享受殺戮與狂歡。
彼時只有十歲的完顏勝,跟隨大伯父完顏鴻亮來到燕州巡視,看到被俘虜的南人們不論多寡,皆垂匍伏,引頸受刃,無一敢逃,任人宰割。
那些南人們哭喊著,請求上蒼垂憐,求放過一條生路。可那他們哪裡知道,沈承影戰死後,南人皇帝老兒,早就打算攜著三十個老婆南下遷都避禍去了,哪裡還會顧忌得上他們這群賤民。
國破家亡,這些下賤的南人們就如同被趕出羊圈的牛羊。
完顏勝來到燕州城時,屠殺已經進行了七日。城中到處都是死人骨,河水已被血染成了紅色,滿城腥氣瀰漫,哭天喊地的聲音貫徹整個城池,族人們以殺戮為樂,已近乎癲狂。
彼時的完顏勝,雖只有十歲,卻被這種場面刺激著,他感覺,自己的內心中,似乎有什麼破土而出。
「你如今也有十歲了,也該嘗嘗這滋味了。」完顏鴻亮遞給他一把大刀,用眼神示意他,殺掉跪在地上的一個少婦,那少婦懷中還抱著一個嬰兒。
完顏勝接過大刀,被滿城血腥氣刺激著,他心跳越跳越快,在急遽的心跳中,他萌生出一種別樣扭曲的快感,那是狩獵野兔羔羊所不能帶來的快感。
原來,這就是所謂的「狩人」的滋味。
他手持著大刀,朝著那個懷抱著嬰兒的少婦走去。那個少婦不斷朝著他磕頭,咕里唧噥說著他聽不懂的話,不過他也能猜到,這個少婦是在向他求饒,求他放過襁褓里的孩子。
他望著那個少婦,雖然蓬頭垢發,面黃肌瘦,眉目間卻十分慈祥,有幾分像他的乳母。
他猶豫了。
「你要記住,這幫南人只是和豬狗一樣的畜生而已。你要像訓狗一樣訓他們,否則,這些畜生就會反咬你一口。」完顏鴻亮搶過他手中的刀,揮向了那個跪地求饒的少婦,要當面給這個侄子上一課。
手起刀落,鮮血噴在了完顏勝的臉上。
他至今還記得那個瞬間,原來鮮的血是溫熱的,是濃稠的,是鹹的,激起了他刻在骨子裡嗜血,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興奮,渾身戰慄,飄飄欲仙,比這世上所有最高的享受還要讓人愉悅。
呵,原來,這就是殺戮的滋味。
他感覺掩藏在心底的東西就要破繭而出——
是血,不過,不是婦女和嬰兒的血,卻是完顏鴻亮的血。
一柄長劍貫穿完顏鴻亮的身體,他如山一般倒下。所有人都驚呆了,不知發生了什麼,就連那少婦懷抱中的嬰兒,也忘記了哭泣。
那柄插在完顏鴻亮胸前的長劍,仍在嘶嘶龍吟,劍柄上刻著「宵練」二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