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章 登门做客(第11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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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熟悉,他与这张脸的主人相交了数十年,说陌生,这张脸不复当年的成熟稳重,而是青涩稚气。
是高岳,今年刚上高三的高岳!
高岳和他同年,但比他小了几个月,如果他没有中断学习的话,今年也上高三了。
高岳手里提着一壶酱油,看到高明程时,眼底充满了惊喜:“高明程!我爸说你这两天可能会来,你果然来了!愣着做什么?不嫌晒啊!走,我们上楼去。”
高岳表现的很热情,在他爸还没到县城上班时,他和他哥哥以及高明程是走的很近的朋友,三个人经常一起下水摸鱼,进山摸鸟蛋,一同上学,一同放学,当然了,也一同打架。
高明程和他哥哥高宏的身体素质很好,他稍微弱些,打架时没有他们两个生猛。
后来他爸看他哥浑身有劲,经常惹是生非,于是在他哥哥读完高中后,就送到部队去了。
“高明程,我们好久没见了,得有大半年吧?我记得上半年的时候,有一次你替家里来县城卖薯种时,我们见过一面。”高岳可高兴了,叽叽喳喳的说了起来。
前世的他混成了刑警,整个人严肃极了,然而年轻时的他,性子却很跳脱。
他们上楼时,一路和不少人打着招呼。
住在这里的,都是警局的人。
高国兵家住在二楼最东边的一套,里面大约八十平方,有三个房间,房子的采光很好,里面也被打理的干干净净。
厨房里有人在忙活,那人听到进门的脚步声,立即说道:“高岳!让你去打个酱油,怎么要这么久?今天中午还想不想吃红烧豆腐了?”
“妈!你看谁来了!”高岳才不怕他妈说他呢,拉着高明程就往厨房走去。
从见面起,高明程就处于被动的状态,主要是高岳太兴奋太能说了,倒是让高明程没能插上嘴。
站在厨房门口,高明程总算正正经经的说了一句话了:“婶婶。”
厨房中的妇女正把剁碎的猪脚和黄豆放进双喜牌的高压锅里,听到这个声音后,立即抬头看去。
眼底只一瞬间的诧异,很快就浮现笑意,她上上下下的打量着高明程,笑着说道:“明程,你好像又长高一些了!明程,高岳,你们两个站好了,我来比比看。”
于是两人立即站好,让高岳他妈来比一比他两谁高。
“呃,明程高了那么一两寸吧!不错,长得也结实了!”高岳他妈笑着,态度平易近人,好像那些没怎么见面的时间都不复存在一样。
还如在村里那般,亲近,自然。
“妈,你之前不是才说我长高了,衣服都短了一截吗?那我肯定比高明程高啊!”高岳有些不服输,脚尖跃跃欲动,似乎想踮起来。
混混们之间的恩怨,高明程并不知道,即使知道了,他也不会在意,更不会插手。
但他的出现,还是小小的改变了一些人的想法和做法。
以前那些无所事事的混混们,依靠着人多势众,专门抢落单的人,可在被高明程的拳脚教育下,他们不敢再这般明目张胆的抢了,而是开始研究偷蒙拐骗的技巧,这样即使再遇到如高明程这般身手好的人,也不至于所有人都被打一顿。
那些没被打的,还可以看准时机出手报复。
在之后的日子里,整个县城的抢劫事件大大的降低了,但钱财被偷的事件,却逐渐增多。
普通人遇上抢劫的,要么认了,吃下这个亏,要么去警局报案。
虽然有些人有特殊关系,提前躲了起来,但警局多多少少也能够抓到一些人。
但现在呢,偷钱比抢钱要更隐蔽,很多时候,受害者过了很久之后,才会现自己的钱被偷了,至于在哪里被偷的,又是被谁偷的,那是一无所知。
当然,也有个别人十分警惕,在小偷下手时,就察觉到了,并且出手阻止。
然而这种时候,若是周围人多,小偷便脚底抹油,快的跑了,若是周围的人少,那么小偷的团伙们就会一拥而上,直接强抢了。
这些变化,此时的高明程并不知道。
他这会儿心情极好,那两头活着的黄麂,都顺利的卖给酒店了,并且价钱不错,高明程看出商机,趁机和酒店收购食材的人打好了关系,谈好下回他若是有野味,直接送过来便可。
今天这一回,谈妥了两个长期收购商!
高明程挑着空担子,进了县城唯一的一家商场,在里面买了两瓶酒和两包点心,然后带着东西去了高国兵的家。
今天是周六,高岳刚好不用上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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